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19年资源开发业务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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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19年资源开发业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Y-1307-201908019
二、项目名称: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19年资源开发业务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19年资源开发业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及其他相关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自2016年1月1日起,报价人具有1个或以上为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拍摄制作形象宣传片(真人)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可提供多份业绩,业绩须涵盖上述要求,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合同期内此项目的任一发票即可),合同须体现签订时间及服务内容,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价人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报名并获得采购文件:
1、报价人通过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进行报名。
(1)登陆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依据网站指示进行在线注册,已注册供应商无须再次注册。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登陆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采购与招标”进行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
项目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10月30日
09:00至2019年11月1日17:30(北京时间)。
中国e车网(注册、报名、缴费咨询)联系人:汪伟
电话:0571-28221216
2、符合资格的报价人于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 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于本项目联系人处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采购人“合格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本项目报名联系人处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时供应商登记的电子邮箱。
六、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传真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在中国e车网发布或以邮件形式通知报价人,报价截止时间相应延长。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8日09:3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递交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38室,截止时间当天递交的交至开标室(综合楼1140室)。
八、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终止评审另行选择采购方式。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评审方法》。
成交结果将在杭州地铁集团官网及中国e车网公示(如有不同,以杭州地铁集团官网发布为准),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将于公示结束后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成交人。
九、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不含增值税)模式。
十一、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一年。
十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人全面履行了本合同,成交人凭经采购人确认的履约证明及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经采购人确认无异后,采购人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含增值税)的100%。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十三、采购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本项目报名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71-22656298
地址:杭州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38室。
本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茅女士
电话:0571-8775309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街道中山北路617号地铁商务大厦10楼1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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